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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马化腾2016年两会建议

发布:2016-03-04 12:54:40 浏览:5622

《关于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落地实施的建议》

背景

2015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将“互联网+”提升至国家战略发展地位。一年来,从国务院通过的《中国制造2025》、《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到电子商务、物流、金融、大数据等具体行业,各部委出台的推动互联网融合及技术创新的近十项指导文件,再到全国20余个省、市的“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的扶持政策体系逐渐清晰。在过去一年里,随着互联网与政务、民生和经济的深度融合,互联网作为信息能源的基础设施地位明显,像水和电一样融入人民生活,融入各行各业,推动新一轮产业变革。

挑战

1、相比“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程度,我国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能力还需全面提升。

2、面对“互联网+”催生的创新业态,当前监管理念需要逐步转变。

3、 “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配套政策还要持续落地发挥实效。

4、 “互联网+”时代面临更多的信息安全问题挑战。

建议

1、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建议国家从战略角度投入更多资源,推动电信运营企业加大互联网接入网宽带化、骨干网高速化建设力度,优化网络结构,提高网络性能,改善互联网间互联互通的质量,在建设4G网络同时积极加大WIFI布局,不断满足互联网业务发展对基础网络资源的需求。同时,建议国家构筑适应地区发展要求的网络基础设施,促进与中、西部地区的互联网合作共赢和协调发展,充分利用中国市场的纵深优势,解决欠发达地区互联网“最后一公里”问题。

2、面对当前监管环境,建议放宽“互联网+”等新兴行业的市场准入管制,研究制定针对新业态进入传统行业领域的“规范进入”准则,根据被监管对象自身特点实施差异化监管,通过“鼓励创新”+“限制区域”的监管方式规范行业市场。

3、针对各行业配套政策落地,建议在政策不断加力下,重点落实各个细分行业领域的配套政策。例如在“互联网+”在政务和民生领域,一是制定基于互联网的一体化公共服务行动计划,统一数据标准,实现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数据可用可识别,为各级政府开展公共服务互联网化指明方向。比如,建立全国医疗系统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个人健康信息在不同区域的可追溯;加快实现社保全国联网的步伐,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尤其是流动人口的社保电子化一键迁移;用政策、标准、信用体系建立等管理手段,为“互联网+交通”等新生事物逐渐走向规则化、规范化创造条件、营造环境,比如加强运营平台车辆资质准入前置审批,规范互联网和平台企业做好用户信息隐私保护、推进基础共性标准和行业应用标准,等等。

4、 对于信息安全挑战,建议一是研究制定“互联网+”网络信息安全战略和规划,开展相应等级的安全建设和管理,提升“互联网+”下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管能力。二是完善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提高风险隐患发现、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尤其加强对金融行业的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三是加快发展“互联网+”信息安全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于各领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产品与服务产业,提升信息安全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安全、自主、可控信息技术产业体系的建设。


《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建议》

背景


分享经济正成为全球性发展风潮,它将为我国经济增长注入一股强大的新动能,这有助于中国经济实现“动力转换”,把服务业变成经济增长的“主引擎”。

挑战

当前,我国分享经济还处于发展初期,市场发展不完善;对于分享经济的监管,仍然坚持传统行业的管理理念,不利于行业创新;征信制度等配套制度不完善;基础设施能力不足,影响社会参与程度。


建议

建议抓住历史机遇,积极推进和引导我国分享经济的健康发展,释放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1、认识层面,需进一步普及分享经济的理念和价值,并建设分享经济数据收集机制,完善GDP统计。

2、监管层面,坚持包容性治理和类型化治理。及时清理阻碍发展的不合理规章制度,鼓励发展放宽准入。

3、配套制度层面,完善信用机制等配套制度的建设。构建一套全社会统一的信用系统,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障机制,加强分享经济就业指导,建设社会保障和福利机制。

4、加快分享经济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宽带网络建设、提速降费、消除数字鸿沟,使更多人融入分享经济平台。同时,政府应以身作则,将分享经济纳入政府采购范畴,推动部分城市作为分享经济示范城市。


《关于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建议》


背景

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有助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高民众健康水平,这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现“十三五”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挑战

1、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由于“单位人”等种种现实因素羁绊,医生自由执业在不少地方仍然障碍重重。

2、 多数医院之间仍是“数据孤岛”,个人电子健康档案缺少可得性和开放度。虽然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已经在很多国内医疗机构中开始应用,但大量的诊断结果和相关数据都处于静态的碎片化状态,无法被有效使用。

3、医疗人才的培养,仍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国内全科医生、家庭医生、部分专科医生亟待培养及适配执业环境。对于普通患者来说,优质医疗服务的可得性不高。在放开全面二孩之后,儿科大夫的缺口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建议

1、 进一步落实医生自由执业政策,逐步消除让医生成为“自由人”的“隐性障碍”。让相关政策落到实处,逐步为医生提供一个更广阔的执业空间,让医生的医德和技术能够获得相应的市场价值,从而提升医疗资源的配置效率。

2、充分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探索并完善基于互联网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议卫计委等监管部门积极支持并总结分级诊疗制度的创新与试点经验,通过切实有效的政策举措,积极鼓励包括互联网与科技公司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到分级诊疗制度在各地的探索与完善中去。

3.、打破医院的“信息孤岛”,充分利用移动互联技术建立并完善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制度,实现相关信息的可得性和互联互通。让患者对自己的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具有可得性和便携性,是居民实现自我健康管理的重要基础。这正是移动互联网的用武之地,也是未来移动医疗的根基所在。

4、通过远程教育与远程医疗等手段加强基层医疗培训,培养更多合格的、值得信赖的医生。特别是,培养基层医生使用移动医疗设备的习惯,做好中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可助力“保基本、强基层”。

5、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提高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建议相关部门在总结全国SARS疫情监测直报信息系统的经验基础之上,与互联网科技公司一起积极探索,以应对新的挑战。


《关于全面构建我国移动互联网生态安全体系的建议》

背景


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全面到来,然而其有序发展却受到网络违法犯罪的严重影响。因此,加强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挑战

1、安全问题呈现出网络化的特点,对政府的综合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2、 跨境网络犯罪趋势明显,打击治理难度较大。

3、 公民个人信息外泄情况严重,部分民众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薄弱。

4、 面对细化分工、专业支持的新型网络犯罪,传统打击手段明显滞后。


建议

1、建议大力推进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运用法治思维构建权责明晰的治理规则,运用法治方式促使打击难题在司法环节得以有效解决。

2、 建议重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目前,新型犯罪的类别还包含网络上高发的黄赌毒枪、暴力恐怖信息、DDOS、传销等。对犯罪分子聚集的重灾区,突出当地政府职责,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伞和暴力抗法。

3、建议多位一体开展宣传警戒教育工作。广泛传播防范常识,提升全民网络安全素养,弥补制度设计和技术对抗的天然缺陷,从根本上挤压犯罪空间。

4、建议共同治理网络安全生态体系。严格履行安全监管、源头防控的前置义务。其中,互联网企业应充分发挥大数据分析、云计算和云存储能力,建立用户行为模型,运用机器学习方法,识别恶意信息,主动提醒用户,主动拦截恶意电话和诈骗信息,主动检测不良网站。电信运营商和银行应当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监控力度,配合打击,着重排查,落实实名制。


《关于以创新为驱动,促进我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建议》


背景


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终端的快速普及,信息技术与文化创意产业深度融合,逐步改变了内容创作、传播和消费的模式。前不久,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把今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确定为“数字创意,重塑文化”,将围绕数字时代文化的未来进行探讨。我国近年来也在文化领域出台多项政策,保障数字内容产业的健康发展。“十三五”规划建议稿再次关注了数字内容产业,数字内容产业将迎来全新发展的“黄金期”。


挑战

“十三五”时期,我国数字内容产业发展的核心诉求主要集中在“优化监管政策”、“打击网络盗版”和“释放创新活力”等方面,这是产业发展必须要逾越的难关。


建议

1、完善管理体系,为数字内容产业创新营造适度宽松的政策环境。继续深化监管部门部际联动与沟通机制,在内容审查等方面实施“底线监管”,在不违反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对于线下和线上的内容创作实行同等待遇,减少审批流程,激发大众的创作热情。

2、加大打击利用各种新兴技术手段侵权盗版的力度,持续加强版权保护。立法层面,抓紧推进出台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及其配套制度,尽快制定针对网络文学的管理办法、措施和发展规划;行政监管及执法层面,深入推进“剑网行动”等专项工作,严厉打击利用P2P技术、聚合阅读APP、搜索引擎以及网盘技术进行的侵权盗版行为;司法层面,加大临时禁令的适用力度,对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此外,建议将侵权盗版行为的处罚优先引入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让侵权人的劣迹无处遁形。

3、加大政策支持,鼓励优质原创内容创作和产业创新。对重点企业和优秀原创作品进行政策倾斜或资金补助,培植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创新能力的数字内容企业和精品IP;充分发挥众创空间、网络开放平台、产业基地和创意园区的资源优势,加快数字内容产业各环节的集聚;完善原创人才培养体系;借助“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帮助和引导优秀数字内容作品走向海外。

4、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推动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企业自审自治。建立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相互协调机制,简化政府审批流程,将部分审查备案工作和权力逐步下放给行业协会和企业,政府加强对行业协会和企业的后续监管。制定数字内容产业的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规范行业行为,引导企业自律,保障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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